关于开展2020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学校各相关单位: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高校科技奖”)推荐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黑龙江省教师发展学院、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黑教院函2020[110])、《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凡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关键技术、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为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应用二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成果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2月28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9年2月28日前)的高校推荐项目均在推荐范围之内。按类别分以下三类:1.自然科学: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2.技术发明: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3.科学进步:在应用推广先